第一百一十一章 斗狼(上)-《农门长姐:我娇养的五个弟弟是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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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几头狼试探着想往那边走,头狼一声低吼,所有跃跃欲试过去吃马肉的狼都不再前进,而是跟头狼一样死守着人类的动向。

    在头狼的认知里,眼前这些瘦弱的人类是最大的威胁,即使马肉再有吸引力也不能贸然过去。

    一个动物的生存智慧就是在特殊的情况下要适当的克服本能学会判断,在以前它的正确判断多次为族群带来丰盛的猎物,也躲避掉了危险,从而巩固它坚实的狼王地位。

    人类手中的火把释放出的火光和浓烟更是一种威胁,人类的数量远比狼群的数量还要多五倍不止,所以狼群刚开始还能够借着黑夜率先攻击,只可惜陈策反应迅速,陆盛又及时救下了人,人狼之间暂时没有伤亡。

    双方打了个平手,场面就僵持不下,狼群慎重,流民胆怯,双方都不敢轻举妄动。

    就在狼群观察着一群人再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进行突击,陆盛投掷一个火把到堆放马肉的平地上。

    马肉被挂在一个木制三脚架上,下面堆着易燃的木柴,火把一触即木柴,烈火轰地燃烧起来。

    火焰燎烤着马肉带来的特殊气味,让狼群和流民精神一振。

    不少流民从恐惧和惊慌中想了起来,这是他们计划的一环,只要点燃中心的马肉火堆,他们就要开始为各自的队伍作战。

    再想想刚开始吓得动弹不得的景象,真是让人羞愧,这狼虽然可怕,但他们人多势众,不但有陷阱,还有火把木棍,只要避开狼牙的撕咬其实就拥有了保全自身的底气。

    对于狼群敏锐的嗅觉来说无异于是将肉放到它们的嘴边再让它们吐出来。

    就算是食物丰盈的季节狼群对于食物的执着也不会轻易放弃到嘴的肉,更何况在这个艰难的时候。

    狼眼通红,前爪轻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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